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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事法律,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相对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言的。是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因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受到民法保护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侵权责任、合同违约责任等等。责任主体是民事主体,如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责任范围是民事法律关系内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  第1张

民事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医疗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法律分析】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五、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六、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1、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3、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4、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5、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6、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7、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8、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都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 客体) 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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