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债务纠纷如果无力还款,以及债务纠纷对方无任何还款能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未还款,可以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那些没有能力的欠款人,一般要对以下四点条件进行具体分析:
1. 有无实权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 有无连带责任人
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同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人。
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如果还有连带责任人,那无疑是给债权增加了一道保险。
3. 有无形式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
债权人撤销权: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且将自身财产进行违法违规处理,债权人有权利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对于自身财产的处分权力,即冻结财产。
4. 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留置权:债权人有权利以债务人的相关物品抵扣现金债务等操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采取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如对方欠款未还,故意从对方处借东西,事后行使留置权,这类行为在原则上是不提倡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际情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拓展资料:
无力偿还债务处理办法
一、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因为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已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法院的裁量后决定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
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
三、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
债务人如果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债务人就不需要偿还债务,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扩展资料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如下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
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二者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同: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则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如果因债权人或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未履行的,可免除自身责任。
(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
2)永久或长期无力偿还
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例如企业破产、所有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情形。这些情况要怎么解决呢?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二)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
三)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可以和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阻断诉讼时效。债务是应当清偿的。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小建议: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如果您还有关于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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