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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怎么提出反诉(民事纠纷中如何提出反诉)

  • 股吧
  •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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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7-17 22:42:2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事纠纷中如何提出反诉,以及民事纠纷怎么提出反诉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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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民事诉讼中,被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反请求,将诉讼中的原告变为被告的情形。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是为了保证被告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和正常的诉讼一样,反诉也是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定得流程的,下面就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问题的解答。

一、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

1、反诉提起方式

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2、反诉的管辖权

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应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诉和本诉均可一并由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起诉。这在立法上应明确作出规定。

3、反诉提起的具体时间

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然而,是否庭审辩论结束后都不能提出反诉呢?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经过起诉、答辩,尤其是庭审辩论以后,出现证人打消顾虑,愿意作证或纠正伪证,当事人举出经过最后努力收集的证据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较多。特别是一些民事案件标的额较大,而又涉及外地的经济纠纷,应当允许在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起反诉。否则,如果不许被告提起反诉,或者提起反诉也不予理睬,表面上看争取了时间,使本诉及时审结。而事实恰恰相反,因为这类纠纷的棘手程序是执行,要是被告在庭审辩论以后,提出的反诉成立,而又进行了实体审理后,反诉和本诉的请求可以相互冲抵,执行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不允许被告在庭审结束后提起反诉,让其另行起诉,本诉和反诉的结案就存在一个时间差,很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结果有时很难预料。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灵活掌握,允许被告在庭审辩论结束以后、裁判作出之前,提出反诉。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如上所述,在进行反诉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上述的程序进行,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都是可以进行反诉的。首先要确认是否是具有反诉的条件,确认可以进行反诉的时候再根据上面的程序进行反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什么时候提出反诉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最好是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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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怎么提出反诉(民事纠纷中如何提出反诉)  第1张

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反诉,可以当庭反诉吗

提出反诉,需提供反诉申请书,或者口头提出反诉申请,反诉应当说明反诉请求、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被告可以在开庭前的提交答辩书期间、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

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一定要件,否则法院将以反诉不合法驳回当事人的反诉。这些要件具体为:

1、本诉正在进行中(诉讼系属中)辩论终结前;

2、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或与本诉请求在防御方法上有牵连。

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也是反诉提起的要件,因为如果反诉不能与本诉适用同一种程序,就不能实行诉的合并审理。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提起反诉

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在实践中较为常见。

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

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反诉的诉讼请求虽和本诉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它提出以后,也具有独立性,可以脱离本诉而存在。它一般和本诉合并审理,但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反诉可继续审理。原告如不到庭,法院可以就反诉缺席判决。

对于被告进行反诉的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起诉的做法。被告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及其副本,写明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反诉被受理以后,原告被告交换了诉讼地位,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反诉制度规定及理论介绍

1、本诉与反诉的牵连关系

本诉、反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并不能当然得出“本、反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的片面结论。

本诉与反诉可能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如:甲乙打架,均受到对方的伤害,故本反诉均基于侵权法律关系。

本诉与反诉也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如:张三起诉李四支付租金,但李四称租赁的房屋落下瓦片砸伤自己,主张赔偿。本诉是基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关系,而反诉是基于侵权责任关系。

2、反诉提起的时间

反诉应当在本诉诉讼过程中提出。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反诉的地位

反诉属于特别授权事项。

《民诉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诉

如何作为民事诉讼被告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关于民事纠纷中如何提出反诉和民事纠纷怎么提出反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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