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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调解家庭纠纷吗(居委会人员民事纠纷怎么调解)

  • 股吧
  •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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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7-17 2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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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1、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扩展资料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前的和解,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

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文件,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

人民调解,一般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街道、乡、镇司法行政部门设置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遵循的原则有:

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②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调解,同人民调解一样,属于诉讼外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对当事人均应具有约束力。

因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一样,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调解活动,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所达成的协议,都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可以说行政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仍应与人民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一样,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主要常指的行政调解有这样几类:

(一)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主要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负责进行。

(二)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主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法人之间和个体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三)公安机关的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组织过程中可以组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四)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中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民事纠纷的几种非诉讼解决方式

居委会调解家庭纠纷吗(居委会人员民事纠纷怎么调解)  第1张

居委会人员如何调解民事纠纷

1、建立一个能吃苦,乐于奉献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

这个调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应由居委会正、副主任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居委会干部、各楼栋长、居民代表组成。小组成员要有“铜头”、“铁嘴”、“飞毛腿”的硬功夫。

“铜头”就是受得气,挨得骂、吃得亏;“铁嘴”就是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飞毛腿”就是多跑路、多爬楼,常常走街串户,对自己分管楼栋里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矛盾及时解决。

2、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自身素质。

要做一名称职的调解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关键,不能正己焉能正人。但是光有道德修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遇到民事纠纷才能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

3、用“五心”来保证调解工作的成功率。

“五心”是指爱心、诚心、恒心、耐心、细心。在调解纠纷时,对矛盾双方要用爱心去理解他们,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解决纠纷。

任何纠纷都不可能三言两语就解决问题,我们要有解决问题的恒心和耐心,不厌其烦的反复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辅之以法。细心就是调解员对自己所管的楼栋住户的了解要仔细,最好把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

4、依靠民政、公安等部门,搞好调解工作。

要搞好调解工作,光靠调解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干警、司法、民政等部门,实行“联合作业”。

扩展资料:

调解方法:

会议调解、走访沟通式调解、感化式调解。具体采取哪种方法进行调解,这就要掌握调解的艺术,因情况而定。

调解艺术上,一要掌握好火候,只要双方大致合适就行了,剩下的让其自己磨合。

二要正确对待小节。许多矛盾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节”而引起,只要不影响大局,不要事事插手,以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时“视而不见”也是一种处事艺术,但自己心里一定要有一杆秤,不是不管,而是管的恰当。

三是事杂时要抓典型、抓重点,解决一个教育一片。四是事急不盲动,要摸清情况,分清性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五是事难不怕,讲职责,义无反顾;讲品质,身先士卒;讲精神,敢碰硬。

调解注意事项:

三不出:小事纠纷不出社区,大事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不出县。

三防止:防民事转刑事,防重大群众性,防赴京上访。

三下降:民转刑,越级上访,涉法、涉诉案件。

四落实:领导、人员、经费、场地。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城市发展网-社区居委会怎样搞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居委会调解纠纷的程序

1、办理地点: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办理流程:申请-接受调查-接受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一般民事纠纷哪些部门可以调节。派出所,居民调节委员会 是这些吗? 还有,一般调节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居委会,司法所,法院都可以调解。调解的程序依照人民调解法一般是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调解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接受,一方明确拒绝的,无法调解。

《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怎样处理社区矛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偶尔也会有一些矛盾。如何妥善处理邻里民事纠纷?不同类型的邻里民事纠纷,有不同解决办法。

一、常见措施如下:

1、自行协商:即由纠纷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方法。

2、民间调解:所谓民间调解,即由民间调解组织对民事纠纷所作的居间调停。与自行协商一样,民间调解也具有快捷、廉价的优点,但同时也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3、仲裁:即由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进行居中调停。与自行协商和民间调解相比,民事仲裁的程序相对完整,当事人为之所支付的纠纷解决成本也较高。但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

4、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在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中,民事诉讼的程序最为完善、复杂,当事人为之所付出的纠纷解决成本也最高。但是,由于得到了国家权力的直接介入,因而民事诉讼也是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中效力最高、最具有强制力、最彻底的一种。

二、邻里民事纠纷处理方案

1、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当地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2、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可请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一般在辖区的社区或居委会均设有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通常都是“调解员”。

3、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进行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所以,只有在纠纷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选择此项方法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发生邻里民事纠纷,可以友好协商,或者通过村(居)委会、派出所、人民法院或相关的组织和部门予以解决。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发生了纠纷、矛盾时应保持冷静,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来解决,切记不可意气用事、恶言相向、拳脚相加。

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应找什么部门

民事纠纷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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