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 廖盛坪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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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2年危房改造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危房改造国家政策有哪些?

危房改造国家政策: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等有关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2、改造标准:①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上级要求原则上控制为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面积的下线标准执行。由于我县深山区特殊情况,县决定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调整到人均25平方米。②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危房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房屋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乡镇完成验收后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抽验,对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及时报县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原则上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4、督促检查: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每半月进度报告制度。

5、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各乡镇要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政府补助审批等纸质档案资料按照县统一要求整理归档。要对每个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拓展资料

危房改造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当年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调查统计在册的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3)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户家庭类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初步认定、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初步确定后,由乡(镇)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3、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4、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5、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乡镇,再由乡镇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6、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委托鉴定公司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等级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7、批准改造。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的,可以开工建设。不予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乡镇,再由乡镇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经村、乡镇、县级审核批准的危房改造户在危房改造建设中,要严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改造建设。

危房改造有哪些规定和政策?

社会中大多数农村的朋友们都到外地去打工了,所以很多朋友的房子因为长期无人居住的和进行修缮而变成了危房,等到再回到家乡时就会无安全的房子可住了,而且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农村经济条件都比较的差,很多人因为没有钱来整治自己的房子而变成了危房。

而危房改造也一直是国家对农村重点整治的项目,力争让每一个农村人都能有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四类对象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应该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当中会根据住房的危险程度去进行确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则是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而贫困残疾人的家庭则应该由残联商扶贫或者是民政部门去联合认定为准的。经过评定了为C级和D级危房的这四类重点对象已经被列为了危房改造的对象。

己经被纳入到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四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政策有哪些

1、农村危房改造级别的鉴定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了之后,同时住房城乡的建设部门发布了农村危房改造鉴定技术的指导,分别对农村危房不同的程度为相关的依据,如果是其整栋房屋都是危房那么这样就属于是D级,整栋房屋局部有危险的一般属于是C级,而且如果整栋房屋有危险不能够去进行居住的话那么肯定就需要去进行重建了,这个时候政府就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于局部有危险的C级房屋则需要去进行一个修缮加固的处理,这里面所产生的一些费用政府将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2、农村危房改造原则

我国农村危房改造原则就是“三最两就”,三最指的就是最危险的住房、最贫困农户以及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而所谓的两就指的则就是就地、就近的原则去进行危房重建翻建的改造了。

2022年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第1张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政策?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乡村环境建设过程之中,国家也正在积极对农村闲置的住房进行清理,并鼓励农村居民将闲置的住房和宅基地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鼓励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起参与农房改造,推动乡村旅游、农家乐、农村民宿等产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农村违规违建的住房、已经倒塌的住房以及农村无主住房将会进行拆除整治。

目前国家正在深入推动农村环境问题的整治,加强乡村环境建设,而在此项过程之中,国家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厕所改造补贴、危房改造补贴以及煤改气等补贴,除此之外,现阶段农村交通道路等设施的建设,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所需要的建设费用,都无需农村居民承担,将会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支出,推动乡村环境的建设,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

     

1、基础设施建设

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就明确指出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并提升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逐步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就指出,将大力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所以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整治整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在这些发展建设过程中,将会加强水利灌溉、农田基础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同时还将会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而在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国家还为农村居民提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来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建设发展是为了让农村居民的生活设施更加便利,为了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所以现阶段国家还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除此之外,国家还将会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等等来逐步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

2、乡村环境建设

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的环境问题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近些年国家也正在大力推动农村环境问题的清理整治,来改善农村基本生活环境和基本生态环境,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还明确指出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的治理,并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原有上减少生活垃圾、污水的污染问题,同时国家还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除此之外,国家还将会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住房改造,全面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

3、乡村法治建设

在2021年国家还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其中就明确支出要大力推动乡村法制建设,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并从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能力。通过乡村法制建设来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村居民能够懂法、尊法、守法,同时国家正在大力整治农村黑恶势力以及规范农村各项法制流程,加强对农村居民宅基地、住房、耕地以及集体资产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现在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有什么依据呢?

对于危房的等级可以选择重建或者修建,按照房屋总面积给予相应的补助。

1、改造方法:村里危房属整幢危房(D级)的应拆掉重造,属部分危险(C级)的应整修结构加固。危房改造正常情况下以农户搭建为主导,以分散分户建设规划为主导。农户搭建确实有难度且有统建意向的,乡(镇)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机构、配合作用,协助农户选取有资格的施工人员统建。危房改造工作较为集中化并具有相应规定的村,可将危房改造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资产等相关资产,指定连片建设规划。对没房或定居在危房的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元建“五保之家”。

2、改造规定:①总建筑面积:在符合基础定居特点和安全性的条件下,把控总建筑面积和总成本。列入政府补贴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上级领导规定正常情况下把控为1至3人户把控在40——60平米之内,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以上平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能少于13平米,需政策兜底处理住房安全性的困难户,按照改造面积的下线规定推行。因为我县深山区特殊情况,县选择总建筑面积按照家庭人口数范围调整到平均25平米。

②建筑结构:住房主要为混砖(木)构造,并设定框架柱、圈梁等防震构造设备。房间内地面硬化、整平、止滑,墙壁粉饰,房子顶端最少需用竹(木)板全封闭。选地要防止洪灾、泥石流、雷劈等气候地质灾害高发的地方及开采坍塌区。

3、危房改造房子竣工验收和资产拨款:房屋改造要完工一批检收一批,乡镇进行检收后报县级的有关部门机构抽检,对检收达标的改造户立即报县财政局和住建单位拨款资金,正常情况下本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拨款。

4、检查督促:加强对建房进展、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资产落实情况等的监督管理。推行工程项目每半个月进展汇报制度。

2021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您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各地并不完全一样。以安徽省举例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5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5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一、改造方式: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二、改造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2022年危房改造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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