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减持方式(限售股减持) - 廖盛坪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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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减持方式(限售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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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1
  • 77
  • 更新:2022-09-21 21:05:06

今天给各位分享限售股减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限售股减持方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是什么?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采取低至8,77%的综合税负,包含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一次性减持,也可以分阶段、跨年度减持。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 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拓展资料:

计算限售股原值时,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而如果纳税人能(或有能力)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

(1)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大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尽量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这样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2)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小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不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从而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持有公司的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税[2009]16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具体费用请咨询您的证券公司,我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等责任;

2、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应答时间:2022-02-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限售股减持方式(限售股减持)  第1张

大股东过了限售期,可以随意减持吗

不可以。

解禁是指那些限售股,在限售期过后,变为非限售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情况。解禁流通不等于立刻就可以减持,减持需要再发公告,公告15天之后,一段时间内才可以减持,同时,减持最多不超过总股本1%,减持完毕还需要再发公告,汇报减持日期,比例和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特定股份减持须遵守减持数量限制。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不得超过3%。除了必须遵守前述减持数量限制外,股东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

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收益的20%缴纳所得税;

2、不用自己操作,转让之后自有开户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3、所谓收益即转让价格减去取得成本;

4、取得成本按上市时向交易所备案的取得成本计算,如不备案,税务局将按收益的15%计算;

5、目前国内部分省和地区给当地证券公司一部分退税优惠,即20%中地方留存部分的95%左右可以退回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能会退给股东个人。当然,该项政策随时可能取消。

扩展资料: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中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征税问题

征税原因

[1]一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通。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成本较低,数量较大,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获益很高,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会反应比较强烈。

二是解决政策不平衡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都征收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问题。

征税范围

此次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

(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三)其他限售股,即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关于限售股的范围,在具体实施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结算系统给予锁定。

限售股减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限售股减持方式、限售股减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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