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 廖盛坪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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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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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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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9-22 23:55:07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七部委30号令,以及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七部委30号令中第三章三十五条如何理解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写得很清楚很明白.

甲方招标前发技术文件违法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违法。应予以废标。七部委30号令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负偏差就是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第1张

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 出自哪个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30号令)

第二十七条 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四、《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112号文)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载明施工标准工期。施工标准工期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确定。因工程特殊无法计算施工标准工期的,可参考已完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无类似工程参考的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

投标保证金一般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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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30号令主要是施工项目招标,35条给定了一些资格。EPC模式的项目招标35条适应吗

EPC是英文Engineering (工程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施工)的缩写,俗称交钥匙工程,是工程总承包。其主要由以上三部分组成,但不局限于以上三部分,例如火电厂等设备及工程的试运行。

工程总承包(EPC)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七部委30号令的第35条,主要针对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项目。关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这一点是很好理解的。如果招标项目确实EPC,对投标人要求也提到设计、采购,应该对前期参与的监理、勘察设计等其他咨询公司(有双方合同证明)予以规避,不得参与投标。

现阶段在我们国内公开招标中,对EPC或者说交钥匙工程均由不同程度的误解:有些太阳能设备采购安装、发电机组采购安装等项目均提到是交钥匙工程,但是投标人资格要求均未提到需要设计资质。其实它本质的含义是要求投标人对图纸进行修改和深化,然后对设备采购,最后进行安装施工及验收试运行,进而移交给招标人。其实这不是真正的EPC或者说交钥匙工程。

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应该允许其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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