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事纠纷调解成功如何向对方打款,以及法院调解后款项打到法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般的,可以直接将赔偿款交到原告个人手中,并且要求其本人做好书面签收。
在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告可以当着法院法官,在法庭上,把赔偿金交给原告, 由原告写收条,签字,盖章,写年、月、日;不在法院。被告可以找一个证人以上,通知原告也找一个以上的证人,在不封闭的房间,把赔偿款交给原告,由原告写收条,签字,盖章,写年、月、日;被告不愿意把赔偿款给原告的情况下, 原告可以带着已经生效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通过法院执行庭,执行回来被告的赔偿金,把赔偿款给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
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一般是先签字再赔偿,赔偿金可以协商付款方式,如果是协商当场给那么需要当场付款。如果没有协商一般先打给法院,然后由法院转交给原告。
法律分析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的情况下可约定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对于调解书下来后钱什么时候给,要看调解书的具体内容来确定。一般来讲,双方会在调解的时候确定给付日期及违约条款;
2、如果一方没有在约定日期支付,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纠纷胜诉后,败诉方的钱一般是打到胜诉方指定账户,或者交到法院的指定账户,是不允许直接交给本人的,当然如果是和解撤诉,打钱到对方账户或者现金支付都可以。
民事诉讼胜诉以后在十五天之内,先行与对方联系,催促对方支付款项并观察对方态度,如果对方态度良好并表示已经在准备付款事宜,则耐心等待即可。如果无法联系对方或者对方各种方式规避付款,建议在十五天之内做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准备;十五天过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民事赔偿案件一审如果判决原告胜诉的,双方在上诉期内,即宣判后十五天均未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任意一方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不生效,案件的结果由二审判决书决定。
如果一审判决书生效了,有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被告自动按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履行,也就是将赔偿金付给原告,有时被告是直接付给原告,有时被告将赔偿金付到法院,再由原告到法院按程序领取,一般需要办案部门申报,由法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给原告,这个过程快的半天就可以办好,慢的可能需要几天时间。二是原告拒绝按判决书支付赔偿金的,原告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存在两年的期限;若超过两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虽然申请执行法院也同意立案,但是对方有理由抗辩已超出两年时效,在对方抗辩的情形下,法院将会裁定驳回其执行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不代表一定可以执行到款项,要做好心理准备。若人民法院自受理后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五、 将第二百一十六条改为第二百四十条,修改为:“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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