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申请调查令吗(离婚律师调查令程序) - 廖盛坪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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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申请调查令吗(离婚律师调查令程序)

  • 焦点
  • 2022-07-18
  • 504
  • 更新:2022-07-18 21:30:30

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律师调查令程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可以申请调查令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法院调查即将离婚的夫妻共有财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两个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适的年龄就会结婚,但是结婚之后如果发生了矛盾或者双方之间的问题多来越多就会离婚。但是如果离婚时有财产相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会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阶段了,此时离婚官司法院会查个人财产吗?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3.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规定,通过法院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综上,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但会依据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调查。一般法院调查包括法院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离婚可以申请调查令吗(离婚律师调查令程序)  第1张

离婚怎么调查财产

如果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离婚法院调查令容易申请吗

离婚能否申请调查令要看具体案件的情况。申请法院出面调查取证,较多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查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目前,大多数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拟查询银行的具体名称,以及提供具体账号。实践中,只要明确知道具体在哪个营业所开的户,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一定能查到被申请人的储蓄情况,但有的法院依然要求当事人能提供具体的账户,而当事人一般没有再次获取账户的机会了,这种情况下,建议与法院再次沟通,按法律程序进行查询要求。只要要求不过分,有依据,承办法官会酌情考虑当事人一再的请求的。

2. 调查被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划扣情况。目前,公积金贷款划扣主要由银行来进行操作,以前,律师凭调查令即可查询,但越来越多的银行已拒绝给持调查令的律师提供这些资料,律师也无可奈何。

3. 调查报警记录以及讯问笔录。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律师持调查令查询讯(询)问笔录,大多遭遇拒约,公安局法制科多以法院人员未亲自到场为由予以拒绝,因此,有时,只能让法官跑上一趟。

4. 其他必须由法院取证才能取到的情况。目前来看,让法院调查取证相对困难一些。

离婚律师怎样查明财产

2,调查股票。

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往开户 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二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证号码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往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假如想查到对方的资金 情况,还可以在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后,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往开户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对方 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 余额将隐无可隐,一目了然。

3,调查房产。

①房地产所有权人配偶凭其身份证实,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实材料原件,可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②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其身份证实以及仲裁机构或者审讯机关的立案证实原件,可以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

③申请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应明确查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证实等必备证实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登记表应同时载明房地产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房地产登记案号或房地产权利凭证编号之一用于查询时核对和匹配。

假如您觉得以上查询手续啰嗦,公务家务繁忙,精力不够,对此又不认识,你大可以委托律师或第三人查询,但委托他人查询时,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标的及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实原件;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实原件的,委托书应当经由公证。

夫妻离婚法院可以开人民银行调查令吗?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由当事人委托的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

参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第五条 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收集证据的,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师通过网络在线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调查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申请人、申请调查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无法自行调查的原因,协助义务人名称或姓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调查特定证据的线索;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持调查令调查的律师的执业证书等情况,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应为特别授权;

(三)申请人及持调查令调查人的保密承诺书;

(四)申请人及持调查令调查人严格按照发出调查令人民法院告知的权利义务使用调查令,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或惩戒,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承诺书。

离婚案件的办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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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关于离婚律师调查令程序和离婚可以申请调查令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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