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b2b平台(医药b) - 廖盛坪财富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正文

医药b2b平台(医药b)

  • 视点
  • 2022-10-09
  • 69
  • 更新:2022-10-09 04:50:0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医药b,以及医药b2b平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医保b类和c类的区别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甲类(A类)非处方药、乙类(B类)非处方药,A类要就是可以全额按比例报销的,用于普遍治疗的药品。B类药是先自负10%。余额按比例报销。C类一般是指特效药或者着营养药,是全部自费的医药。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例: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0元,其中药品费用7000元,分别是甲类药品5000元,乙类药品1000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则该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

(2)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20%(举例,实际还要看当地的标准),即200元;

(3)甲类药品费用5000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80%(即800元),共5800元与其他应纳

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

甲类和乙类的区别

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甲类乙类药品都是医保范围内的。

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中甲类必须在药店销售,乙类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普通商业企业等地方销售,但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登记,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门诊使用时,都可以用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住院使用时,乙类药品与其他乙类费用,参保人结算时,乙类先自负10%后,和甲类费用一起算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医院门槛费的部分一起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百分之八十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百分之四五十)。

简单地说,乙类费用在住院时,自己出钱多一些。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几了(职保)。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医药b折算为什么多了一只国泰医药

分级基金设定不定期折算的原因是当基金净值大幅上涨或大幅下跌后,分级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的杠杆也随之减小或增加。当基础份额(通常称“母基金”)的净值达到1.5元时,B份额的净值杠杆大约为1.5倍。为了避免B份额的杠杆水平因基础份额净值上涨而进一步下降,分级基金的合同条款中通常都明确约定了不定期向上折算的条件。

分级基金不定期折算的原理是对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子份额的净值和份额进行再平衡。

可以看出,不定期向上折算不影响子份额的数量,但会增加场内基础份额数量。折算前持有场内和场外基础份额的投资者在不定期向上折算后由于净值调整会增加份额数量。在折算时点前后,所有份额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净值都是相等的。

不定期向上折算对A份额的投资者并无实质影响。由于不定期向上折算会将A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的部分折算为基础份额,因此对A份额的影响可以理解为提前对其做了一次定期折算。需要注意的是,类似于定期折算,A份额的投资者在不定期向上折算后会继续持有相同份额数量的A份额和小部分基础份额。由于基础份额的跟踪标的是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因此该部分基础份额会存在指数波动的市场风险。

医学上所说的A类,B类,C类药物指的是什么?

1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2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 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 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 类中。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苏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均属B 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 2 周后,服用吲哚苏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故3 2周后不应再服吲哚苏辛。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 西地兰) 均属B 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 类药。

3 分类C 等级:分类C 等级的药物是较多的。这一类药物或者问世时间不够长或者较少在孕妇中应用,主要在早期妊娠对胎儿是否会造成损害尚无报道,故难以有比较确切的结论。以抗生素类的喹诺酮类药物为例,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氧氟沙星对软骨有损害,在人类中曾有报道6 0 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该药者,分娩后儿童生长期中有6 例有腿部等疼痛,但不久后症状消失,无一留下后遗症,所以该资料的论点,本药仍然是安全的。但临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报道以证实其无害。对C类药物的使用要谨慎,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药物则选用

替代的药,否则在权衡利弊后,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选用该药的理由。以结核病为例:由于常用抗结核药物中仅乙胺丁醇一种B类药,而抗结核治疗往往数药联合治疗,故需考虑应用属于对氨基水杨酸钠(sodium para-aminosalicylate)、异烟肼(isoniazid)等C类药,若患者处于早期妊娠又合并肺结核,就应该向患者说明情况。抗病毒药,大多属于C类,如阿昔洛韦,即无环鸟苷(acyclovir)及治疗AIDS病的齐多夫定(zidovudine)。部分抗癫痫药和镇静剂如乙琥胺(ethosuximide) 、非氨脂(felbamate)、巴比妥、戊巴比妥等。在自主神经系统药物中,拟胆碱药、抗胆碱药均属C 类;至于拟肾上腺素药中部分属C类,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多巴胺等。降压药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及所有常用的血管扩张药,如酚安拉明、安拉唑林、戊四硝脂均属C类药,利尿剂中呋噻米(速尿)、甘露醇均为C类药。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均属C类药。

4 分类D等级:由于已有实验和临床上的证据,对分类属于D的药物在妊娠期特别是在早期妊娠阶段尽可能不用。在抗生素中四环素族是个典型,妊娠期中用了四环素或土霉素,破坏了胎儿齿釉质,至成人时牙齿发黄,这是用了四环素族药物的后果。氨基糖甙类药物在妊娠期尽可能不用,例如链霉素等,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至于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MTX)为例,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人们就认识到在白血病合并妊娠应用MTX可以发生绒毛坏死而导致流产,所以在50年代初Hertz等萌发了用MTX治疗绒毛膜癌的想法而获得成功,时至今日MTX 已广泛用于治疗与滋养细胞有关的疾病,如异位妊娠、胎盘植入等;其他抗肿瘤药物如顺铂、5氟脲嘧啶等亦纷纷加入这个行列。所以抗肿瘤药在妊娠期禁用。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镇痛药,小剂量使用为B类药,大剂量使用则为D类药,特别是长期应用对胎儿有害,主要表现是胎儿生长发育不良以及分娩后对药物的成瘾性,烦躁不安、啼哭等。抗癫痫药中不少是D类药,例如扑痫酮(primidone)、三甲双酮(trimethadione)等都有致畸作用,要注意的是癫痫病患者妊娠后本身的胎儿的畸形率就比一般人群为高,用抗癫痫药可以增加畸变率,特别是当几种抗癫痫药物同时应用于难已控制的癫痫发作则更增加胎儿的畸变率,这是诊治癫痫合并妊娠时,必需向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的。在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diazepam,安定) 、氯氮卓(chlordiazepoxide,利眠宁)、甲丙氨酯(meprobamate,眠而通)及去甲羟基安定(oxazepam)都是D类药,如孕妇在早期妊娠时有早期妊娠反应以及失眠等症状,不能给予该类药物。在利尿剂中氢氯噻嗪(hydrochlorothiazide,双氢克尿塞)、依他尼酸(ethacrynicacid,利尿酸)、苄塞嗪(benzthiazide)均属D 类药,不宜在妊娠期使用。至于解热镇痛药中阿司匹林(aspirin)、双水杨酸、水杨酸钠(sodium salicylate)在小剂量使用时为C类药,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时,有时甚至成瘾,则对胎儿不利而成为D 类药。

实际上,目前可供人们应用的药物已成千上万种,在各种药物中均有B、C、D类药,所以人们尽可选择B类药或C类药而不用D 类药。

5 分类X等级:在常用药物中此类药物并不多,但因致畸率高,或对胎儿危害很大,孕前期及孕期禁用。此中最为出名的是酞胺哌啶酮(thalidomide,反应停),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在欧洲盟军驻地附近的妇女在孕早期服用此药以减轻妊娠反应,以后发现不少胎儿出生时有上肢短小,下肢合并而呈海豹状故称之为海豹样畸形(sirenomelus),这是人们在较早时期所认识的X 类药物。过去人们常用的性激素已烯雌酚(stilbestrol),上个世纪的50年代初曾被用以治疗先兆流产,结果发现子代的女性在6~26岁间可以发生阴道腺病或阴道透明细胞癌,其后果是严重的,故属X类药。这是药物致畸中两个著名的案例。维生素A大剂量口服也可致畸,也是X类药物,维生素A的衍化物维甲酸是一种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也是X类药物。但常为人们忽视的是大量饮酒,如在早期妊娠时大量饮酒,摄入大量乙醇,日150 ml或以上可以使胎儿发育不良或发育畸形。因此,乙醇在FDA分类中饮酒量少属D 类,量多即归入X 类。此外,镇静药中氟西泮( f l u r a z e p a m ,氟安定) 、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氟硝基安定)均属X类药物,抗肿瘤药氨基蝶呤也属X 类药物。

医药b2b平台(医药b)  第1张

医药b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医药b2b平台、医药b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