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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区律师咨询(姑苏区离婚律师咨询)

  • 焦点
  • 2022-07-19
  • 57
  • 更新:2022-07-19 14:08:21

今天给各位分享姑苏区离婚律师咨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苏州姑苏区律师咨询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苏州请律师打离婚官司一般要花多少钱怎么收费

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1%-2%左右。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离婚要花多少钱? 财产分割: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赌博、家庭暴力、第三者等过错,另当别论。...

这个要看你官司的标的额度大小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来收取,本所是成都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是按照案件金额的5%左右来收取,根据案情也会适当降低收费;有法律问题建议你还是先把情况向我们简单说下给你做初步分析后再说下一步的委托。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

苏州离婚律师咨询服务哪家事务所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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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区律师咨询(姑苏区离婚律师咨询)  第1张

苏州市离婚律师哪个比较专业,付费怎么收,咨询一下?

如果你是苏州的,问问身边的朋友、同学有没有推荐,收费的话标准整个市是统一的,但每个律师收多少是可以谈的,如果实在困难,好的律师会考虑少收,你可以参考下面的收费标准(但不要被标准吓着了,确实是可以协商的,你要把实际情况说给律师分析):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

二、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6-7%

10万元,≤50万元5-6%

50万元,≤100万元4-5%

100万元,≤500万元3-4%

500万元,≤1000万元2-3%

1000万元,≤1亿元1-2%

1亿元0.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200-2500元/小时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只摘录了部分,其他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没有)

二、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6-7%

10万元,≤50万元5-6%

50万元,≤100万元4-5%

100万元,≤500万元3-4%

500万元,≤1000万元2-3%

1000万元,≤1亿元1-2%

1亿元0.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苏州离婚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离婚律师收费,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律师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关于姑苏区离婚律师咨询和苏州姑苏区律师咨询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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