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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手续怎样办(辞职手续)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辞职手续,以及辞职手续怎样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商,合同解除后即可离开。员工在辞职时应办理好辞职手续和交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手续

主要取决于该公司人力资源的工作流程。离职手续办理的程序: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力资源部逐级上报申请。员工需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工资经财务部结清,双方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即视为移交完毕。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人力资源部统计本月出勤情况,报上级批准,并在工资结算日支付职工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所以,只要双方能关于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不是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履行的,也可认为有效。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辞职需要什么流程 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辞职申请。离职之前要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书也要注意找个好的辞职理由,不能全部实话实说更不能说找到更好的、工资工作之类的话,委婉的比如说想换个环境、想出去闯一闯、想想回老家方便照顾父母之类的,并感谢公司的培养,为不能再为公司效力而深表遗憾。

2、领导签字。辞职申请书写好后,并坚定要辞职的,将申请书先拿给部门领导签字,部门领导签好后再拿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到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签字完成后将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

3、工作交接。一般辞职要在一个月前提出,并且让领导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将自己经手的工作交给接替人员,有必要的时候要做好记录并当面让领导签字,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核对信息。核对信息包括核对债务,到财务核对自己是否还欠公司钱或者公司还欠自己钱的,要核对并清算清楚,如果自己还借用公司文件、资料或者电脑、车辆等物品也要归还清楚并做好归还记录等。

5、解除通知。一般如果是签合同的员工辞职,公司都会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而且有些新单位需要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因此再办理要离职手续后要及时跟单位打印解除劳动合同书。

6、档案转移。离职之前要咨询用人单位个人档案的转移流程,如果没有找到工作的或者新单位不接收个人档案的,可以先将个人档案转移到新单位所在的或者个人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管理。如果新单位接收个人档案的,就请新单位出具接收档案的函,然后按照程序办理就可以转移了。

7、社保转移。个人社保断交的话就会暂时享受不到相应的福利了,因此找新工作最好要找交五险一金的,在新单位办理接收转移手续,就可以将原来个人的社保进行转移了。

辞职手续怎样办(辞职手续)  第1张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第一个离职手续应该是离职申请,关于离职申请提交的时间上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如果是实习生或者是临时工则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离职申请应该是一种书面的形式,同时也要员工结合实际的情况在离职申请上阐述离职的理由,内容上最好委婉一点。

第二个离职手续就是讲写好的离职申请在确认需要离职的前提下交给公司相关的部门领导签字,最好是逐级的由部门领导开始签字,如果公司有要求的话还需要交由公司的分管领导或是总经理签字,在签字的过程完结后将离职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安排。

第三个离职手续是在完成了以上的手续和步骤之后就是已经进入到了具体离职的状态,那么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工作上的交接,正是因为需要进行工作交接这一个步骤所以要求正式员工的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实习生或是临时工要求的是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有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就方便了领导人员安排工作,并且将自己经手的工作交接给接替的人员,还可以在这样的一个时间段里面和部门的领导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继续协商,以免日后的出现问题不好解决。

第四个离职步骤就是信息上的核对了,这就是离职员工自己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关于具体的信息核对主要就是债务上的核对,需要公司相关的财务部门核对自己是否欠公司的债务或者是公司欠自己的债务,如果是自己还借用了公司的相关财产比如公司的文件、电脑或是资料、车辆还有房屋之内的东西等等也要进行归还并且做好归还的登记以免日后的纠纷。

第五个离职手续和步骤就是公司在确认员工离职后将会打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为公司正式的员工提出离职后进行的一个手续步骤,以对应员工入职的时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第六个离职手续和步骤就是办理相关员工的个人档案转移,在离职之前员工就应该咨询用人的单位关于这个档案转移的流程,如果是员工在离职之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或者是新单位不接收员工的个人档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自己的个人档案转移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如果员工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并且单位愿意接受其个人的档案,那么在公司出具了档案的接收函之后就可以办理正常的手续了。

最后一个就是关于员工社保的问题了,有社保的要进行社保的转移,以保证以后的正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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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辞职手续要注意什么

答法律分析:员工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1、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2、结清工资。3、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离职当天或者到期前几天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物品,并双方签字,确认物品是否齐全,是否带齐私人物品,不要有遗漏。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直属领导。4、离职时要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拿回来,即是我们所说的离职证明。5、把社保、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公司或者当地的人事局,这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他们或帮您办好,无需担心后续的社保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

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因此,我们建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

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在这里,应特别注意的上述案例所提及的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

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

,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

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交接手续:

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

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

关于辞职手续和辞职手续怎样办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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