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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的概念(论述题什么是民事纠纷)

  • 股吧
  •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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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7-20 05:56:2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论述题什么是民事纠纷,以及民事纠纷的概念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民事纠纷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

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一般有12类。分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房屋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人身,财产权纠纷。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纠纷;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荣誉权等引起的纠纷。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发明权纠纷等。民事纠纷一般有下列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为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民事纠纷的概念(论述题什么是民事纠纷)  第1张

民事纠纷哪几种类型

有赡养纠纷、房屋纠纷(常见的),还有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商务纠纷、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矛盾纠纷分类包括: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产物业、人身损害、合同、借贷等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

行政纠纷: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纠纷。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涉法涉诉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利部门对案件或问题处理不满而又引发的矛盾纠纷。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现实问题,主要是当事人对己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行政裁决表示不满。

民事纠纷包括什么

第一类是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离婚的财产纠纷、恋爱引起的财物纠纷、抚育纠纷、

赡养纠纷、抚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时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

定婚龄或不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纠纷、析产纠纷、分割纠纷、赔偿金、补助金、保险金

纠纷。

第二类是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使用权纠纷、房屋租赁纠

纷、房屋代管纠纷、房屋典当回赎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换房纠纷、退出强占公房纠纷、

拆除违章建筑纠纷、房屋附着(定着)纠纷等。

第三类是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遗赠受领纠纷、分享遗

产纠纷、确认丧失继承权纠纷。

第四类是债务纠纷。包括借贷纠纷、买卖纠纷、抵押纠纷、承揽加工(个人与个人)纠

纷、代购代销(个人与个人)纠纷、拖欠贷款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追还不当得利

纠纷、追还定金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帐务纠纷等。

第五类是人身、财产权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物损坏赔偿纠纷、追还财产纠

纷、违约金纠纷、要求消除危险纠纷、恢复财产原状纠纷、排除妨碍纠纷、医疗事故处

理纠纷等。

第六类是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界址纠纷、宅基地附着(定着)物

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

第七类是相邻关系纠纷。包括采光纠纷、通风纠纷、通道使用纠纷、排水纠纷、排队竹

木妨害纠纷、噪音纠纷等。

第八类是其他财物权纠纷。包括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

纠纷。

第九类是人身权纠纷。包括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荣

誉权等引起的纠纷。

第十类是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发明权纠纷等。

第十一类属适用特别程序的事由。包括选民资格、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撤销死亡宣告、

撤销失踪宣告、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无主财产、

不服指定监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

第十二类是上述十一类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事由。

扩展资料: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当然,究意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民事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

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著作权纠纷等。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

1、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3、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著作权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简述民事案件程序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意义

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三大部门法组成。审理民商事案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民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民法是实体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的法律,是处理具体民商事案件的裁判依据;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就是裁判具体案件应遵循的步骤和规则。西方有句谚语“正义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看得见的方式指的就是程序和步骤。我们追求实体公正的同时也要注重程序公正,程序法就相当于分蛋糕的规则。如一个蛋糕人人都想多分点,要怎么分配才会公平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切蛋糕的人不能先拿切好的蛋糕,先拿切好蛋糕的人不切蛋糕。这样切蛋糕的人就会为了不被别人多拿蛋糕,在切蛋糕时,就会尽可能的把蛋糕切得均匀。这样的方式分蛋糕,切蛋糕的人和先拿蛋糕的人都会无话可说。切蛋糕的方式,就相当于程序规则。有了程序规则,实体公平就有了保障,实体问题的处理就会相对公平。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被动审案,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只有当事人告到了法院,法院才能审理。而且告什么审什么,既不能超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也不能遗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否则就是违法办案。很多人认为,产生了纠纷,只要告到法院,法院就能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这是对法院审判工作性质不了解。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的,不是什么问题都能解决,除非双方当事人自愿,法院可用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纠纷。诉讼方式,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处理。

审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案件在不能完全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事实进行裁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用高度的盖然性进行裁判;而刑事案件对案件事实的要求较高,必须达到客观真实才能进行裁判。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力或者举不出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人就得承担不利的后果。

为何要这样规定呢?因为法官不是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事情的经过,是事后断案,完全要依靠证据确认案件事实。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的全部案件中占近80%,如果每件案件都要靠法官去调查,而且要求做到100%的事实清楚,既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而且有的案件即使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也无法查清楚。这样一来案子会越积越多,严重影响办案效率,使案件长期久拖不结,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的发展,正所谓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举一个简单的列子。有一个当事人拿了一张欠条来法院起诉,内容是“某某差货款5万元”。在欠条旁边注明“还欠款3万元”是“还(huan)欠款3万元”还是“还(hai)欠款3万元”分不清,因“还(huan)”和“还(hai)”字是个多音多意字。“还”字不同的读音有不同含义,而且意义相距甚远。而案件当事人,只会从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去解释。此案原告对欠条上注明的内容解释为,“被告欠其货款5万元,出具了一份欠条,后来还(huan)了2万元,还(hai)欠3万元,”;被告则解释为,“欠款5万元没有错,其已还(huan)了3万元,还(hai)欠2万元”。虽然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案件事实,但很难通过一般途径去查明。法院一旦受理了案件,不管多难办,多么复杂,都必须对受理的案件作出裁判。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要如何审理这个案件?这就得根据《民诉法》第六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应用证据规则、专业知识水平、社会经验和自己的职业良知来判断谁的解释更符合常理、更可信来确认案件事实,就是我们说的高度盖然性,也就是法律事实,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也可以进行裁判。因为是当事人自己不注意造成,只能由其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民诉法为何要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是基于民事案件的性质和特点,由于当事人自己不注意保留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于查清,是法院民事案件久拖不结,越积越多的根本原因。自己不注意保护自己的证据,要公权利为其担责、买单,对整个社会是不公平合理的,亦是不应倡导的。国家立法机关在权衡利弊后,对民事案件作出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目的就是要社会公众养成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谁主张谁举证制度的设立,在处理个案中,由于当事人不能充分有效举证,某些事实不能查清,法院作出的裁判可能会造成对某个当事人不公平,但对整个社会来说,是公平的,因这项法律制度是要求整个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一定要养成保留相关证据的习惯,一旦发生纠纷,就能用证据、简单的办法证明案件事实,及时处理纠纷,减少了很多繁琐复杂的问题,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这个规定,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不是对某一个人的要求,所以说是公平的。只要当事人能提交有效证据,就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平等保护。这是减少纠纷,防止纠纷产生的最好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法律的这个规定的意义并不了解,也不理解,总觉得自己在理,就一定能胜官司,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往往只会从自己的利益方面考虑,不愿从法律为何要这样规定的意义去考虑,不接受败诉的结果,甚至很多社会公众也不能理解法律为何要这样规定的意义,导致大量的缠讼,申诉,上访和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指责。这说明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原则还没有被当事人和广大社会公众了解和接受,还没有被社会公众把法律当作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有效武器。

民事纠纷的名词解释

民事纠纷 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 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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