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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

  • 股吧
  • 2022-11-19
  • 66
  • 更新:2022-11-19 07:45:08

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自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自贸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自贸区是什么意思

自贸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T-Agreement),在WTO 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 (FT-Area).

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的中日韩自贸区,即是广义自贸区.

另一种是狭义的自贸区,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其定义如下:“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上海自贸区,即是狭义自由贸易园区.

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  第1张

上海自贸区的意义是什么?

专家分析,上海自贸区对中国经济的意义堪比当年深圳经济特区的设立,自贸区以开放促改革,为服务业投资带来突破,也有助于中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等国际大舞台;尽管各地的优势和特色不同,上海可能成为未来自贸区建设的一个样板,一些规则性的创新可以复制和推广。

负面清单: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一项典型的制度创新,它体现了在投资领域“非禁即入”的原则,即除了清单上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且不再需要政府事前审批。

“负面清单”事实上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政府需要管的事,而不是无限制伸手。试验区采用这种新的经济管理模式,与新一届政府强调的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在本质上一致,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说:“今后的方向是宽进严管,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好。”

境内关外: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竞争力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在保税区的基础上,但与保税区的“境内关内”模式相比,试验区将真正走向“境内关外”。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包括保税区在内,我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110余个。货物进保税区时,需要事先登记,并且是“暂不征税”,而不是豁免。自贸试验区将按照“一线彻底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要求,改革现货物“先申报、后入区”的海关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凡符合国际惯例的货物均畅通无阻,不存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上海进出口商会会长冯郑州表示,仅上海一地,就有超过87000家外贸企业。试验区实施“境内关外”模式,将根治外贸企业面临的通关难、结汇难等老问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服务业开放:营造平等准入市场环境

与WTO主要着眼于货物贸易不同,“扩大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任务。方案提出,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金融创新:率先试行利率市场化

今年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快马加鞭,从金融“国十条”出台、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到最新的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路上,自贸试验区将扮演重要角色: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等。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一般商品和服务都实现了市场化定价,但资金等核心要素价格仍然受到管制。试验区在这方面的先行先试意义重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隆国强说。

资本项目可兑换: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自贸试验区内最受瞩目的金融改革之一。

试验区将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

复星集团首席执行官梁信军对这项改革有很高期待。推动金融开放,必然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他指出,试验区试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会让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局部连接。

【政策亮点】

金融服务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航运服务领域。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商贸服务领域。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专业服务领域。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文化服务领域。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社会服务领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大使命】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以开放促改革,建立融入全球新格局新规则的“倒逼”机制,实现我国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总体来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承担四大使命:

1、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趋势新格局。新的全球化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形成,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主动顺应这种新趋势新格局,更加积极主动地开放,打造我国新时期面向世界、深耕亚太的战略载体。

2、主动对接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新要求。

3、主动塑造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新红利新优势。据介绍,为适应国内外发展新形势,以开放促改革势在必行。

4、主动承担全国开放先行新使命新战略。

【专家观点】

上海自贸区有望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第二季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在谈到中国发展时表示,中国的经济进入提质增效的第二季。这个“季”,而不是第二期,季就是季节性变化,跟过去不能一样了,夏天过去了,我们不能再穿春季的衣服了,进入第二季,就必须保证怎么样提质、怎么样增效的支撑,这就需要改革。这个支撑就是各种经济,主要的经济体,各种经济体要有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30多年前深圳特区开启了中国市场经济的第一季,是由深圳特区开启的,上海自贸区有望真正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第二季。

将开启中国金融改革新阶段

汇丰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表示,上海自贸区将开启中国金融改革的新阶段,为全球最活跃经济体的发展带来更多灵活性和新选择。中国经济日趋成熟,需要更成熟的金融服务以充分发挥其增长潜力,而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正体现了这一大趋势。

成为汇率市场化的试验田

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哪里

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于上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Shanghai)PilotFreeTradeZone),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位于浦东境内,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贸区所属浦东新区为长江冲积层,平均海拔3.87米。具有明显的海洋性特征,一年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年均气温15.7℃,年降水量1100毫米。

上海自贸区成立时间是多久?

上海自贸区是在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要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验区建设将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扩展资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是中国经济新的试验田,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与经验强调复制性和推广性。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推进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功能、扩大保税船舶登记试点规模、研究建立具有离岸特点的国际账户等十项功能先行先试,即: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运作、融资租赁功能全面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贸区

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 ,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也是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七个区域。

截至2014年11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年投资企业累计2.2万多家、新设企业近1.4万家、境外投资办结160个项目、中方对外投资额38亿美元、进口通关速度快41.3%、企业盈利水平增20%、设自由贸易账户6925个、存款余额48.9亿元人民币。

2015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世界自由贸易区联合会荣誉会员。

“2016年世界自由贸易大会”于2016年11月8-10日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隆重举行, 本届大会的主题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下的“一带一路”合作机会。2020年3月4日,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020年9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启动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

中文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文名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别 名上海自贸区行政区类别上海市所属地区上海浦东地理位置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面积120.72平方公里(2014年12月)下辖地区七个区域政府驻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电话区号021邮政区码200120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气候著名景点东方明珠电视塔、上海世博园机 场浦东国际机场火车站浦东火车站车牌代码沪A-沪N(截至2013),沪C,沪R方言吴语-上海话成立时间2013年9月29日港口上海港、洋山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第三条 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条 本市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第五条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在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根据《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制定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有关的规章和政策措施。

本市建立自贸试验区建设协调机制,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阶段性目标和各项措施。第八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依照本条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二)负责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绿化市容、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统计、房屋、民防、水务、市政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三)领导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金融、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信用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有关职责。

(五)统筹指导区内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发布公共信息,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七)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人民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建立综合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体制和机制,由管委会集中行使本市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第九条 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设立自贸试验区工作机构(以下统称“驻区机构”),依法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责。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管委会的各项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其他行政事务。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第十一条 管委会、驻区机构应当公布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权力的清单及运行流程。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第三章 投资开放第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和一般制造业等领域扩大开放,暂停、取消或者放宽投资者资质要求、外资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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