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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作证可以不去吗(民事纠纷不想去作证怎么办)

  • 股吧
  •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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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7-21 05:08:21

今天给各位分享民事纠纷不想去作证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民事案件作证可以不去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民事纠纷证人是否可以不出庭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因此,是不可以的。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不履行

民事案件作证可以不去吗(民事纠纷不想去作证怎么办)  第1张

民事纠纷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法庭是否予以采纳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证言效力需要联系客观实际来进行一个准确的认定,当然对于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的话,也需要给予一定的考虑,比如说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具体的理解程度和表达的能力等等,法院会进行适当采纳。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纠纷案被告人不到场,怎处理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不到庭一般法院就会按缺席来进行判决;如果对于必须要进行被告出席的必要,那么就会进行两次传唤,如果始终不到庭得知,那么就会进行采取拘传的措施,从而来进行审判。

法律分析

法院组织的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同意调解就去;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不去,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但开庭时,当事人必须到庭,尤其是原告,如果不到庭,会被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庭前调解,当事人可以不到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是一旦开庭,双方就必须到场。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除外,除非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确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亲自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案件是否可以拒绝做证人

 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基本证据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证人应当出庭,符合法律条件,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不出庭,提交书面证言。

从以上条文可以看出,证人有义务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经人民法院许可,才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如果说,以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尚没有明确地写出证人出庭是原则,而不出庭为例外的话,则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则将这种内含的意思完全明白化了,该规定指出“证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作为例外情况,如果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但在法律上,这种“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不是毫无限制的,不是由当事人自己认定的,而是有具体法律要求,并由法院认定的,所谓“困难情况”是指: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所谓“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实际上是一个兜底条款,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情况,个案认定。

民事案件被法院传唤可以不去吗

民事案件被法院传唤是否可以不去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民事案件是否出庭主要是依据案件的性质而定。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否不出庭审理该案件,主要是依据案件的类型作出判定,如果是婚姻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双方是必须要出庭的,如果没有出庭的话,人民法院是会对其进行拘传的。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项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以后,是会向双方发出传票的,通知双方需要出庭来审理该民事纠纷,审理结束之后会对该案件进行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其进行拘传或者缺席判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来看,人民法院对被告经过传票传唤,对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话,或者没有经过法庭的许可就中途退庭的,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关于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这几种情况:(1)原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需要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的是可以缺席判决的;(2)对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没有经过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3)人民法院裁定后不准撤诉的,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民事诉讼里面证人推却不作证怎么办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七十二条 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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