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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通过什么等记录方式(行政执法主体)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行政执法主体,以及行政执法主体通过什么等记录方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行政执法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有2类,分别是:

1、一类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

2、另一种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扩展资料:

行政执法人员的特殊性在于:

1、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隶属于某一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某一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在编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占用该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编制,接受该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享受该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待遇,行使该机关的某些职权并向其负责。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只能隶属于一个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而不能同时兼任其他执法机关的职务并行使其职权。

2、行政执法人员有权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构成要素,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权是靠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付诸实施。因此,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以机关的名义行使机关享有的职权,对相对人实施某些法律行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分工所决定,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只能行使该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的一部分,而且是与其职务活动相关的那部分,而不能行使该执法机关的全部职权,否则,就是越权。

3、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后果由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授权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的任何行政执法活动,都是代表其所在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的。因此,无论其执法活动是好是坏,是优是劣,都由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后果。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向相对人赔偿的只能是其所在的行政执法机关而不能是执法者本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通过什么等记录方式(行政执法主体)  第1张

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包括

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包括,具体如下:

1、行政机关。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2、行政机构。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有哪几类

有两类:行政机关、行政机构。

一、行政机关

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二、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

但在有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规章直接把行政处罚权授予了行政机构,这时行政机构就获得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这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6 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

也就是说,对于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警察队这样一个交通管理机关的内部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2、行政机关的派出所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扩展资料: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公示哪些主体有权执法等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合法

近日,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我国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执法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执法不作为、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时有发生。”刘振宇说。

另一方面,部分人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引发热议。

“比如高铁霸座飞机霸座的问题、城市流浪犬的治理问题等,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刘振宇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有很多,重点推行三项制度出于哪些考量?“三项制度是整个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里最典型也是最关键的。

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向社会公示哪个单位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执法主体有权力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说,抓住这三个制度,将对提高整个行政执法的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执法主体

参考资料:人民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违法主体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违法主体必须具有以下三项特征:

一、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谓“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是指行政相对人不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侵犯国家、社会公益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行政法律规范所确立的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行政违法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所谓“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是指有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相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

三、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

扩展资料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执法

什么是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 即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 权力 ,并对 行为 效果承担 责任 的 组织 。

行政执法主体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行政执法主体通过什么等记录方式、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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