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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笔录能否作为证据(民事纠纷为什么多次做笔录)

  • 股吧
  • 2022-07-21
  • 57
  • 更新:2022-07-21 13:56:2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事纠纷为什么多次做笔录,以及民事案件笔录能否作为证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报警后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属于民事纠纷) 后面不想追究对方责任了 有没必要去销案

有必要去销案。不想追究对方责任后你可以主动请求和解,在派出所民警主持下达成合解或调解协议,和解了即结案了。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

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第一百五十八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

第一百五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民事案件笔录能否作为证据(民事纠纷为什么多次做笔录)  第1张

民事案件为什么二审法院不开庭要传被上诉人去做笔录?

民事案件为什么二审法院不开庭要传被上诉人去做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哪些民事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判决、裁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根据本案证据材料作出判决、裁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判决、裁定: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相关规定:

1.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即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确定民事诉讼的主管,也就是划定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明确哪些纠纷属于法院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哪些纠纷不属于民事审判权的范围。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2.民事诉讼主管的对象是发生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这也是确定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基本标准。凡不属于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争议,人民法院均不得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范围,可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的民事案件案由确定。该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10类第一级案由;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43类第二级案由;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有424种第三级案由;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还列有第四级案由。

民事纠纷,对方报警,派出所通知我去做笔录,说是为了取证,我可以拒绝做笔录,直接等对方起诉吗?

不可以拒绝坐笔录因为法律规定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义务

房子民事纠纷法院己经判决了,为什么派出所还要找我去笔录,认人,这是怎么回事?

房子民事纠纷法院已经被判决了,为什么到现在还要你去笔录,这时你可以顺便一起咨询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相信在那里一定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民事诉讼案在法院立案后,法院电话通知我过去做笔录是怎么回事?有这个程序吗?我在诉状里面写了侮辱性的

呵呵,你多虑了,法院在受理民事诉讼案以后,按照程序会先约见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所以法院通知去做笔录是正常的程序。当然对于在诉状里面写一些带有侮辱性质和恶意诽谤他人的词语这是不可取的。如果对方就此对你提出诉讼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不能凭一时之气而犯下错误。以后应当以此为戒。另外还建议你对你所写不当的言论给对方进行道歉。并请求对方谅解,至于你提出的诉讼又是另外一码事。

纯粹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需要做笔录吗?

你认为是民事纠纷,可能别人不认为是并且报警了,如果报警了,警察需要出警并做笔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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