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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条怎么写)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定金收条怎么写,以及转让定金收条怎么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订金收据怎么写

一、标题

写“订金收条”

二、内容

1、写明订金的来由

2、如果是买房定金,则应该将房屋的地址门牌号等信息写清楚

3、写明钱数,钱数应该用大写小写两种方式来写

三、落款

写明收款人姓名并且将收款人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最后,填写日期,签字并且按手印。

拓展资料

订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订金

订金收条怎么写?

购车定金收条的写作:1、标题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应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2、正文一般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据怎么写?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

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范文

收据

今收到郭靖现金壹仟元整,特此为证。

收款人:张xx

×年×月×日

扩展资料:

收据是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写给发送东西的个人或单位的一种凭据。它是简单的然而却是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每位同志都应该会写,而且写得合乎要求。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参考资料:收条_百度百科

转让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条怎么写)  第1张

购房定金收条怎么写?特急!!!!!!

要写明房屋坐落,位置,房号,房屋面积、单价、总价 ,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时间 和双方约定定金为多少钱。

首先要声明买受主体,也就是购房者的名字;接着是交易房产的地址信息,需要从市区精确到具体小区;然后是定金额度,需要同时将大写、小写金额都写入;最后就是收款人信息和交付日期了,也就是出售主体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缺一不可。

名头写收条,内容直接写收到定金多少,落款写明收款人,注明收款日期即可。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购房的注意事项:

1、注意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买房前一定要注意核实自己是否具备相关的资格才行,包括买房资格和贷款资格,因为有不少地区购房是有很多限制的,包括限购、限贷等,因此在社保、住房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

2、注意周围环境

房屋所在环境是很重要的,对于即将要购买的房子一定要了解其周围环境,包括房子地段、交通、商业、医疗、教育等等方面的配套,这些因素都关系到房子是否会升值,以及居住便利性问题。

定金收条怎么写

定金收条写法如下: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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