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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工)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用工,以及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合法的用工方式有10种。

1、企业自主招聘

2、劳务派遣用工

3、非全日制用工

4、全日制用工,

5、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的用工

6、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的用工。

8、标准工时用工

9、综合工时用工

10、不定时工时用工。

单位的用人形式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单位,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形式。目前用工形式一般有三种:

1、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简而言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合同。

2、承揽合同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了承揽合同,以及相关章节又分别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将承揽人与定作人两类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人,实质上处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地位。

3、雇佣关系。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对于雇佣合同,《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合同法》也没有将其列为一类独立的有名合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务合同(通常称劳务派遣)关系

用工形式是什么?

劳动用工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使用劳动形式有三种方式。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任务的雇佣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劳动。

雇佣形式与工作制度有三种区分方式。

1、标准工时制:适用于固定工时,即每周5天,每天8小时。

2、工作时间不规律:适用于无法计量标准工作时间的人员。

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周、月、季、年循环,需要连续操作或工作的人员。

法律性质:

劳动,有劳动的两个主要性质,劳动和劳务。

1、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劳动,一旦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将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和双方将建立管理和管理之间的关系,这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管理。

2、劳务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或劳务输出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人员或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取得劳务报酬的。

供方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他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自行组织、指导劳动过程。

用工性质有哪几种呢?

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性质,分别为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

相关规定:

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如有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用警告、罚款、撤职、辞退等行政手段予以处罚。

这就表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不对等,其劳动力的支配权由用人单位享有。而对于劳务用工来说,劳务提供方并非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是平等合同的一方主体。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工)  第1张

用工性质有哪些?

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1.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劳动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

2.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劳务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用工根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即将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说明,判断单位用工的法律性质是属于劳动用工,还是属于劳务用工,标准在于劳动者在事实上是否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在其管理下为其提供有偿劳动。

参考资料:劳动用工   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劳务用工    百度百科

用工是什么意思

词目:用工

拼音:yòng gōng

注音:ㄩㄥˋ ㄍㄨㄙ

用工,汉语词汇,使用功力或指应使用功力之处。

用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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