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夫妻怎么看待债务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如何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处理离婚债务纠纷了,很多离婚的配偶被无端债务或不明债务缠身,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4条称之为坑害无故的“恶法”。
这第24条关建在于:“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为了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保护弱者及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这为法官在审理这类离婚案件时良知、正议与能力、水平都是一种考量。
在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时应当握以下几点:
一、务实中运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的理论基础 。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一方举债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
(二)、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决定了一方举债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
二、“为夫妻共同生活”举债的举证责任分配 。
(一)、一般应当由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 ;
(二)、举债方不能举证,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 ;
1、从风险防范来看,应当由第三人举证 ;
2、从逻辑推论上看,应当由第三人举证 ;
3、从举证的一般规则来看,应当由第三人举证 ;
4、从举证责任的难易程度来看,应当由第三人举证 ;
5、从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范围来看,应当由第三人举证。
三、正确界定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前提和举证责任,是利益均衡原则的需要。
(一)、保护第三人利益应当建立在“合理范围”内 ;
(二)、脱离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作为前提条件进行推定弊端甚多 ;
1、 按照解释(二)》第24条规定直接推定,夫妻共同债务就成了毫无遮挡的“敞开门”;
2、按照解释(二)》第24条规定直接推定,判断夫妻共同债务,就会没有客观标准和法律标准,全凭当事人主观态度而定;
3、按照解释(二)》第24条规定直接推定,会助长虚构债务等恶劣风气泛滥,破坏诚实信用原则,危及婚姻安全 。
就法律责任而言,如果夫妻双方在这场债务纠纷中负有共同责任,另一方肯定要被牵扯进去。即便是不负法律责任,夫妻双方原本正常、和谐的家庭也会受到影响。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之日起双方财产即为共同财产。当然,一些情形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同样,符合特定条件或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一方债务,由他们自己负责偿还,另一方无需给付。比如丈夫将家中的50万存款用于赌博,导致家中积蓄被挥霍一空,随后该男子未经妻子许可不断向亲戚朋友借钱,继续用于赌博,最终被亲戚朋友告上法院。此时法院会认定该男子的行为是个人债务,由男子独自承担,他的妻子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其实,即便妻子在法律上不需要为丈夫的行为承担责任,但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很可能走到尽头。退一万步说,即便没有走到尽头,双方之间也会产生隔阂,要想修补可没那么容易。因此,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陷入到债务纠纷中去,特别是性质严重、情形恶劣的债务纠纷,对家庭来说是严峻的挑战。我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途径,不论情况如何、夫妻关系再差,两人都要保持足够的沟通,只有这样才能让两人对家庭经济状况明了,在出现意外情况时作出最合适的决定,因为夫妻俩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那有的人就会说了:如果丈夫或妻子中的任何一方因管理个人财产而产生债务,是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还是说独自偿还?法律上规定是一人独自偿还,因为这是他自己的行为,“盈亏自负”是对这一行为最好的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理财就要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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