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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宝案件法学界的看法(张明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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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宝案大家怎么看呢?只判无期徒刑?

不是后果严重就该判死刑,而是看情节。

如果真是醉酒驾车撞死5人,判无期徒刑都有点重了。但是这个案子,不知道法盲们看没看案情,是典型的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张明宝刚开始本来已经出事了,应该停下来,但是他为了逃跑,不惜以公共安全为代价,要不是那几个勇士把他拦下来,他还会撞更多人!这已经不是交通肇事了,是明显的故意犯罪。所以我认为完全可以判处死刑。

成都的孙伟铭以及佛山的黎景全,我认为都可以判死刑。他们和张明宝犯的是同类罪行。

张明宝案件法学界的看法(张明宝案)  第1张

张明宝的目前状况

截止2020年11月20日,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因为张明宝在2009年的时候已经被判无期徒刑。

张明宝1966年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

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

扩展资料:

在张明宝案件中,法院认为,张明宝具有三项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形。其一,张明宝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

其二,张明宝对东山街道代其向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垫付的赔偿款均表示认可,目前已向东山街道返还垫付款人民币110余万元,并主动表示将进一步清理其债权,以继续偿还东山街道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悔罪表现。

其三,张明宝在醉酒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下酿成惨祸,主观上并不希望和积极追求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与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恶意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张明宝无期徒刑的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明宝

张明宝的完整事件过程

张明宝,男,1966年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2009年6月30日晚20:30,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9人,导致5人死亡,被依法 刑事拘留。

张明宝交通事故

2009年7月8日,警方依法就此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

2009年7月15日,人民检察院同意《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作出批准逮捕张明宝的决定。

交通事故

2009年6月30日晚20:30,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九人,导致五人死亡。当时的目击者称"从第一撞击点到最后撞击点,大概有二百五十米。这辆黑色轿车从饭店门口撞了一个人之后猛地往左打方向盘,撞进了边上的瓜摊。造成看瓜摊的一对堂兄妹受伤。然后扳回方向盘继续往前逃,撞到了路中间的自行车,车上的人当场死亡。此后又连撞多人,共造成死亡五人,其中还有一孕妇及其腹中七个月的胎儿。

刑事拘留

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4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肇事车

由于这起事故影响恶劣,2009年拘留,会集法院、检察院进行了紧急研究。但警方昨天没有透露张明宝是以何种罪名被刑事拘留。

后悔已晚

酒醒后的张明宝意识到自己闯了滔天大祸,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声音发颤,两眼通红,他的手和腿都在不停地颤抖。张明宝说,自己成了"刽子手"十分后悔,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他说:"我想想后果真的很害怕,我等于成了刽子手啊!"他说,愿意卖房、卖车,尽最大努力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同时希望广大开车人吸取他的教训,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防止害了自己又害他人。说完,他低下头,双手紧紧捂住脸。

开车很猛

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张明宝名下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那辆肇事车。而他本人是2006年5月份领取了C1驾照。通过张明宝的驾驶证进行查询,可以发现他从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粗略统计一下,其中超速就达到了39起,此外还有不少次闯红灯,而且这些曝光仅仅来自于其中那一辆宝来。

有关人士分析,这些违法行为都是用张明宝的驾驶证来处理的,尽管不意味着每一起都是他本人驾车违法,但肯定要占绝大部分,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张明宝开车很"猛"。 查询事故车"苏ATH900"的曝光记录发现,6月26日,也就是事故前4天,这辆车就连续闯了两次红灯。 可见张明宝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情况,对于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的"危险人物"相关部门是否应加强管理? 如果相关部门能加以教育和处罚,诸如吊销张明宝的驾驶证等,禁止他上路,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因此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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