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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动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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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叫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按照其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不能移动的财产。不动产在移动以后将会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比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还没有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为自然或者是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经过依法的登记,就会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指的是什么?

目前所称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我国从2015年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原来分布在土地、房管、水利、农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统一登记后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国家级规范文件,各省市也相继出台地方性规范文件,指导本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前全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是什么

所谓动产,就是不动产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如电视机、书本等。《民法典》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动产是什么)  第1张

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动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2、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3、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关于不动产是什么和不动产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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