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司法鉴定轻伤标准,以及司法鉴定重伤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司法鉴定轻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受损害的程度、双方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以及当地的收入水平综合判断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司法鉴定轻伤赔偿费用有医疗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抚慰金等,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伤情司法鉴定结果是根据当事人受伤程度得来的,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肋骨骨折两处以上才算,这是根据肋骨骨折的处数做出的判断。当事人申请轻伤司法鉴定,应该在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后,尽快的到指定鉴定机构办理。像轻伤鉴定,一般十五天就可以拿到鉴定报告。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轻伤一级:c)肋骨骨折6处以上。
2、轻伤二级:b)肋骨骨折2处以上。
3、轻微伤: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可知需根据肋骨骨折的处数判断。若肋骨骨折2处以上的,即可构成轻伤。否则即属于轻微伤。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2、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3、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4、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5、鉴定文书 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轻伤与重伤的鉴定标准:轻伤是指故意伤害导致人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收到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体有重度伤害的损害,主要有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重伤是指造成肢体残疾、毁损容貌、丧失听力、视力、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他损害,包括严重一级和严重二级损害。对于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重伤只有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鉴定。民事案件伤残鉴定有两种,鉴定费需要几千元:
1、工伤伤残鉴定,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如是交通事故,可到交通队申请,也可到法院申请。一般伤害伤残,最好由法院委托申请。
另,伤残司法鉴定,一定要有相应资质,没有资质是不可以做的。
扩展资料
伤情鉴定程序是: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伤情鉴定时间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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