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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论述题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哪些

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

3、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日本学者丹宗昭信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

4、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财政法、税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扩展资料

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1、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我们强调营造平衡和谐的环境,而不是简单地说平衡协调原则,是有深层次原因的。

2、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这里之所以要提“合理”分配,有两方面的意思:

(1)首先是令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正常发挥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场经济自发规律之理。价值规律由对经济个体的决策和行为之微观作用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宏观调节和配置,顺利完成经济资源的初次分配,市场规制法在其中发挥着保障作用。

(2)其次是利用国家超越整个社会的优势地位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国家根据市场经济自发分配资源后产生的不公平倾向,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进行再次资源分配和调整,宏观调控法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

3、保障社会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中国上升到一种治国方略的高度。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是人类认识论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突破,

这一思想强调的不仅仅是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更是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和谐,也唯有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论述题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1张

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那些?

这是一个很宏大的法律理论方面的概念,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出台的法律叫作“经济法”,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如刘隆亨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王春法则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综合立法”

江平与陶和谦认为“经济法所调整的不是一般约经济关系,而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领域中的商品关系”

通俗说,经济法是与民商法相对应的概念,其调整的是经济关系,不仅包括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社会主义组织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不仅调整人们在直接生产中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人们在分配、交换、消费中的经济关系;不仅调整横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纵的经济关系。一句话,综合地调整各种经济关系。例如: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类都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分别包括什么?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包括:

1、经济管理关系:

①综合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②主管机关对所属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③行政经济管理关系;

④经济区域经济管理关系;

⑤经济监督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

①经济联合关系;

②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他主要是指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性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经济关系。经济法只调整一些重要的内部经济关系,只调整一些具有共性的、必须由国家法律调整的内部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他指涉外经济领域内的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5、其他应有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扩展资料: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地说,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只要有以下两类:

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宏观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国家在对整个市场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分别是什么?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

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市场主体和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

(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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