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和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父子债务纠纷) - 廖盛坪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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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和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父子债务纠纷)

  • 视点
  • 2022-07-18
  • 64
  • 更新:2022-07-18 14:24:2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间借贷父子债务纠纷,以及民间借贷和债务纠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父亲欠儿子的钱 儿子可以起诉吗?

凭借成立并生效的借款合同,当然可以起诉。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来看,民事主体之间均可以成立借款合同。即使是具有近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依然可以成立有效的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因此,只要父亲与儿子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儿子便可以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返还借款。但应注意的是,儿子若提起诉讼,要求父亲返还借款,则应当举证证明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而就借款合同的成立而言,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且民间借贷多采用口头形式,因此举证较为困难。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日起成立。因此,仅提供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尚不能证明借款合同的有效成立。综上分析,儿子可以起诉父亲要求其返还借款,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父亲之间有过借款的约定,例如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者聊天记录等等。此外,儿子还需要证明其已经按照约定向父亲提供了借款,例如转账记录等等。

【个人建议】

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为了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尽量不要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间借贷和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父子债务纠纷)  第1张

民间借錢40万不还。要判几年牢?父子向我借了40万好几年了也要不会,请问有什麽办法?

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并赔偿债权人损失;但是,不会坐牢。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尽量查找对方的财产线索,并且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对方是诈骗,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直系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要旨】法律并不禁止直系亲属之间形成包括借贷合同在内的交易关系,但对直系亲属之间交易关系和债权转让关系的审查和确认,应考虑特定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具体情况。在处理涉及直系亲属间交易关系的纠纷时,在意思自治和公序良俗的利益考量中应更强调公序良俗的价值取向,案件的处理结果应符合社会主义家庭道德观念与善良习俗,优先考虑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符合实体正义的要求。

【解析】在婚姻、亲属及继承关系领域,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之间的差距较其他领域更小,对直系亲属之间交易关系的认定与审查应比商业契约关系更为注意利益的平衡,特别是要注重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关注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当具体法条在特殊情形下有可能导致个案当事人的权利或者法律认可的秩序遭到损害时,为达到个案的社会妥当性、避免结论的荒唐,就应当突破具体规则,选择适用基本原则裁判。基于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同样,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当事人如果以民间借贷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父亲到处借钱子女要还吗

父亲所欠的债,子女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子女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名义借款人能够主张证明非其签字借款,而实际借款人代名义借款人借款的行为又不构成表见代理时,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名义借款人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出借人在借款给别人时,要合理判断书写借条的人是否有权代表实际借款人出具借条,还要看清楚借条内容。

民间借贷,可以要求父债子还吗

不可以的。

对方应当是成人了,因为他不是成人的话,你不会借钱给他的了,成人的行为:

谁做的就是谁承担!

所以,不能父债子还了,那是旧时代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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